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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第五届“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4 作者:文学院 点击量:129

各下属学院: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投身“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伟大实践,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4年浙江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定组织开展学校第五届“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团委、科技处、教务处、招就处、校学生会

二、承办单位

商学院

三、竞赛时间

2013年5月-2014年6月

四、参赛对象

在2014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

五、评审机构

竞赛设学校第五届“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以及企业管理、风险投资、财务会计、法律等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设主任两名,副主任及评审委员若干名。

六、参赛方式

(一)竞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以小组(团队)的形式参赛。参赛小组(团队)的指导教师最多为2人,参赛小组(团队)的成员不超过10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但小组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二)参赛小组(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可行性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

(三)本次竞赛将参照省级竞赛模式,注重考察参赛小组(团队)的创业实践能力。

七、竞赛项目分组类

“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分为两大组、八大类。一是产品组: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生物医药类,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硬件类,电子信息软件类,材料类,机械能源类;二是服务组,含服务咨询类。

八、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5月—6月)。各学院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全面部署,积极寻求有关部门支持,大力动员学生参赛,扩大竞赛的参与面。

(二)参赛报名阶段(2013年6月中旬)。6月20日前各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作品申报书与作品。

(三)补充报名阶段(2013年9月上旬)。9月12日前补充报名的新作品或重新修改的原有作品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作品申报书与作品。

(四)审核阶段(2013年9月中旬)。根据竞赛相关文件公布入围初赛作品名单。

(五)初赛阶段(2013年9月下旬)。举办初赛作品评审,并公布入围复赛名单。

(六)复赛答辩阶段(2013年10月)。举办复赛作品答辩会,并公布入围决赛作品名单。

(七)决赛答辩阶段(2013年11月)。举办决赛作品答辩会,并公布推荐参加省赛作品名单。

(八)参加省级竞赛(2013年12月-2014年5月)。对推荐参加省赛的作品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作品竞争力,做好省赛相关准备工作。

(九)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5月-6月)。组委会评选表彰学校第五届“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作品、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工作奖。

九、答辩事宜与奖励办法

(一)答辩事宜

答辩事宜参照2014年浙江省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相关规定。所有答辩人员须着正装,并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入场。

(二)奖励办法

1.评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同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竞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关于印发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1〕10号)。

2.评选“优秀组织工作奖”。

十、法律申明

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竞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组委会无关。

十一、工作要求

(一)把握实践导向,注重能力提高。“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大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校共青团组织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认真组织有针对性的相关培训和辅导工作,切实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二)加强组织管理,完善作品质量。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严把作品质量,努力打造一批创意好、创新强、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优秀作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更多大学生关注并投入到创业创新活动中,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

(四)各学院要鼓励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校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相关学科竞赛优秀作品、科研导师重点指导的学生作品参加本届赛事。

(五)请参赛小组(团队)将作品申报书(见附件2)与创业计划书装订在一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0日(初报)和9月12日(补充报名)前将本学院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作品申报书与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电子稿发至:hutctzb@163.com,书面稿交至13幢221室。

(六)为加强各参赛小组(团队)之间的项目交流,在竞赛期间将举办第五届“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次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竞赛组委会联系,校团委联系人:沈陈锋,联系电话:0572-2321218;商学院联系人:金建敏,联系电话:0572-2321279。

 

附件:1.学校第五届“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名单

2.学校第五届“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3.学校第五届“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4.创业计划书写作指南

5.创业计划书样本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3年5月30日Upload/file/附件下载(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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