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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项目校内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0 作者:文学院 点击量:13

各班级: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营造我校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浙教办〔2014〕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项目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和重点本届省大学生艺术节的主题为“民族魂·中国梦”。各活动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体现向真、向美、向善、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该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养大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申报作品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二、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节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美术作品类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三项。(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校园十佳歌手。 (二)美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和微电影。(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三、活动对象及选拔活动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教师。艺术表演及艺术作品类按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学生项目)。校内选拔分设一、二、三等奖,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大学生艺术节。四、活动时间安排第一阶段:作品申报阶段        截止4月20日第二阶段:选拔作品阶段        5月上旬第三阶段:作品合成上报阶段    5月中旬—6月下旬五、报名方式学生作品于4月18日前将报名表交至文学院学工办周虹老师处(13-202)。  附件: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关于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项目报送要求的通知  文学院分团委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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