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文学院、文学系10级各班在校生。
二、申报类别:校级(求真文学系院级)学习特别奖(不含学习进步奖)、技能奖、科技奖、创新奖、文体活动奖,院级(求真文学系系级)学习特别奖、技能奖、科技奖、文体活动奖。考研奖学金下次单独评比,不在此次评比范围。
三、评定办法:参照《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及《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文学系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2)。
四、申报过程及时间:
申报人需填写相应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证明材料(荣誉、相关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发表的文章需要复印封面、目录和正文,发表八篇以上新闻稿的每篇都要复印),申请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申请表可以打印,签名处必须手写。
各班申报材料由班长收齐后交学工办李老师处,上交材料应包括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单项奖学金评比统计表》(附件4,此表由班长填写,并经班主任签字,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liyongfeng@), 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11日,逾期不予处理。评比过程中有疑问请联系李老师0572-2321538、699570。
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文学系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