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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2013—2014学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6 作者:文学院 点击量:40

1.申报要求(1)面向全校实验室,凡能向全校学生开放的实验室均可申报开放项目。也可跨学院联系落实实验室及指导教师申报开放项目,各实验室(中心)应免费向学生开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学生。(2)项目负责人以一、二年级学生为主,三年级可以参与。有未结题和已申报其他科研、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申报本项目。团队成员一般为5人及以上(含负责人),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予更改。(3)指导教师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本次申请指导项目不多于2项,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近两年指导的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师本次不得担任指导老师。(4)各学院立项的项目数见“2013-201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基本指标数”(附件6)。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确需增加立项数的,原则上不超过指标数的20%。(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2.申报程序各实验室(中心)应本着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组织学生申报开放项目。其申报程序如下:(1)项目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7)。(2)各实验室(中心)统一收齐所有的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材料,以备各学院评审。3.评审办法(1)请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将评审结果依次排名,最后将评审材料、结果报教务处认定、备案。(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中,专家组需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中“学院专家组意见”一栏和《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汇总表》(附件8)。(3)学校将参照学院评审排名结果推荐若干项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请各学院严格把控项目质量,为下一步的推荐工作做好前期准备。4.经费分配(1)按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验教学总学时数和学科专业类别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经费直接分配到各相关学院(实验中心),由各学院(实验中心)按照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分配。原则上理科不超过1500元/项,文科不超过1000元/项。(各学院的总经费分配详见附件9)(2)经学院评审立项后,教务处预拨60%的经费;经学校最终验收通过的项目再拨剩余经费;优秀的项目奖励200元/项。(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实验材料、测试加工、论文发表、专利申请、调研、资料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招待、购置生活用品等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报销审核等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3〕3号)规定执行。5.送报材料(1)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2)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汇总表。请文学院、文学系学生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份6月2日前上交到学工办陆老师处,电子稿发送到19373512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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