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支部:
为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政治上不断进取,做好党员后备队伍建设,经分团委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同意,定于4月份在全院(系)学生中确立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立对象
思想上要求上进,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绩优异、工作积极,能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确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写过入党申请书,且向组织递交已满六个月;
3.有扎实的群众基础;
4.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无不良诚信记录(故意拖欠学费等行为);
5.学习态度认真,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前两个学期无不及格科目(含任意公选课),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二)遴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中之一)
1.所在寝室卫生检查结果“优秀”达到3次及以上者(考察区间:大二、大三为发通知之日起至前一年内,大一:入学之日起至发通知之日);
2.现(曾)在校、院、班中担任学生干部者;
3.校专业学习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获得者;
4.其他外设类奖学金;
5.参与校级及以上学生科研项目或实验室开放项目者;
6.获校级部门、院级及以上荣誉或通报表扬者;
7. 获院(系)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者;
8.其他特殊贡献者(由学院认定)。
三、确立办法
1.由班主任召集党代表(班主任助理)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成立民主评议推选小组,班主任任组长;
2.根据确立条件,由民主评议推选小组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额与确立对象人数按不超过2:1确定;
3.各班召开团员大会民主投票,宣布推选结果,确定无异议后各班党代表将推荐上报表格材料交给程龙老师进行审核。
四、确立名额 (见附表)
五、确立工作时间安排
1.3月21日,召开各学生党支部副书记会议,布置推荐工作;
2.3月26日—4月3日,各班根据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并公示;
3.4月4日中午13:00前,各班将推荐表上报程龙老师处(13幢201);电子稿发送到党务管理中心组织部李晓莹同学邮箱644045842@qq.com;
4.4月8日-4月15日,各党支部大会讨论,学院审核并公示。
附件1:2018年上半年积极分子确立各班名额分配表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委员会 中共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文学系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2018年上半年积极分子确立各班名额分配表
2018年上半年积极分子确立各班名额分配
文学院、求真学院文学系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 |||||
班 级 | 总人数 | 名 额 | 班 级 | 总人数 | 名 额 |
20160411 | 40 | 4 | 20170411 | 42 | 4 |
20160412 | 40 | 4 | 20170412 | 41 | 4 |
20160421 | 51 | 5 | 20170421 | 39 | 4 |
20160422 | 50 | 5 | 20170422 | 41 | 4 |
20160423 | 19 | 2 | 20172437 | 41 | 4 |
确立名额:
学期 | 大一(下) | 大二(上) | 大二(下) | 大三(上) |
确立比例 | 10% | 15% | 10%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