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特等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特等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1.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国家二等奖及以上(由学院认定,集体项目取排名前三);
2.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以湖州师范学院名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3.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
符合1、2条件一项或两项且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的参评者优先于符合条件3的参评者评定;同等条件下,学习绩点排名靠前者优先。
4.体测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班学委需要在9月23日17:00之前报送:所有申报同学的《2019-20120学年国家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统计表》、《前三名申报情况》(见附件3)。(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学科部钱佳圆邮箱819695162@qq.com)。
(2)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表格和规定的内容,规范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班级重新报送。
三、工作要求
(1)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特等奖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在校生人人知晓特等奖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2)高度重视特等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成立特等奖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在特等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特等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附件1:特等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信息汇总表
附件3:各班前三名申报情况
所有材料可打包下载